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环保碱性锌锰电池、环保碳性锌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Kendal”品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长寿命、无污染的环保电池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医疗器械、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数码产品、电子烟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开发,公司已掌握锌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工艺。公司产品性能优异,锌锰电池系列产品主要电性能超过IEC及国家标准50%以上,并于2018年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公司高度注重产品质量和规范化运营,目前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已通过中国GB、欧盟CE、欧盟RoHS、美国UL、韩国KC、联合国UN等多国和地区的产品安全认证,产品远销海内外。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研发工作,一直专注于电池行业,通过不断加强自身研发创新、引进产学研合作、产业并购等方式不断提升产品制造研发能力,不断完善产品线。公司立足于碱性和碳性锌锰电池,拥有专业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先后参与起草和制定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包含GB/T8897.1-2021《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GB/T8897.2-2021《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GB/T8897.2-2019《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GB24427-2021《锌负极原电池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等。公司坚持“锌锰电池+锂离子电池”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目前已取得5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项,连续多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被评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东莞市规模和效益倍增计划企业、东莞市专利试点企业等。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出口为辅,是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前列的锌锰电池制造商和出口商。公司在扩展国内市场的同时,不断利用掌握的核心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更加质优价廉的产品,发展并打造了自有品牌“Kendal”,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凭借规格型号齐全的产品种类、稳定卓越的产品质量以及周到细致的客户服务,公司与国内外众多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知名品牌运营商和大型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所属板块】电池,广东板块,专精特新,融资融券,固态电池,电子烟,锂电池
【主营业务】环保碱性锌锰电池、环保碳性锌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电池收入0.27亿 ,占比3.78% ,利润0.05亿 ,占比4.7% ,毛利率18.06%;碱性电池收入4.38亿 ,占比61.32% ,利润0.84亿 ,占比80.57% ,毛利率19.12%;碳性电池收入1.82亿 ,占比25.45% ,利润0.2亿 ,占比19.5% ,毛利率11.15%;锂离子电池收入0.61亿 ,占比8.48% ,利润-0.08亿 ,占比-7.38% ,毛利率-12.66%;其他收入0.07亿 ,占比0.96% ,利润0.03亿 ,占比2.6% ,毛利率39.4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照明器具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1、有限公司的设立。 力王有限系由自然人王宏群、何泰华、沈改兰以货币形式分别出资25万元、25万元、15万元于2001年6月6日共同设立的。 2001年2月14日,东莞市德信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东信所验字(2001)第0054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出资已到位。 2001年6月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441900200732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王宏群,注册地址为:东莞市塘厦镇石马村。 2、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03年5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何泰华先生将所持公司38.5%的股份,以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维海先生。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2003年6月4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3、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年4月5日,王宏群与王红旗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王宏群将其持有的力王有限2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红旗; 2004年4月5日,沈改兰与李维海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沈改兰将其持有的力王有限7.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维海; 2004年4月5日,沈改兰与王红旗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沈改兰将其持有的力王有限7.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红旗。 2004年4月7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通过上述股权的转让,并同意修改力王有限章程。 2004年5月8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4、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6年9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即由65万元增加到1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李维海、王红旗仍各持50%的股份。2006年10月19日东莞市德信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德信康验字(2006)第054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10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李维海、王红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万元;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2006年11月8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5、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09年9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原来100万元增至600万元,其中李维海由原来出资50万元增至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王红旗由原来出资50万元增至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009年9月16日,东莞市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莞信验字(2009)第Y307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9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李维海、王红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2009年9月1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人民币6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 2009年9月21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6、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1年1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原来600万元增至1,200万元,其中李维海由原来出资300万元增至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王红旗由原来出资300万元增至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011年1月21日,东莞市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莞信验字(2011)第Y300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1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李维海、王红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实收资本1,200万元。 2011年1月28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7、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2012年1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原来1,2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其中李维海由原来出资600万元增至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王红旗由原来出资600万元增至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012年2月4日,东莞市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莞信验字(2012)第Y3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2月2日止,公司已收到李维海、王红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80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2012年2月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2012年2月15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8、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4年6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以2014年5月31日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以不高于基准日的公司净资产折合股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2014年7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天健粤审[2014]836号《审计报告》,确认力王有限截至2014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41,040,996.05元。 2014年7月29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4]第142号《评估报告》,确认力王有限截至2014年5月31日经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6,986.97万元。 2014年8月14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41,040,996.05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20,000,000股,净资产折股余额21,040,996.05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元。 2014年8月14日李维海、王红旗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原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全部由股份公司承继。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于2014年8月29日出具的“天健粤验2014【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8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力王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41,040,996.05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贰仟万元,资本公积21,040,996.05元”。 2014年9月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按公司净资产折合股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并选举李维海、王红旗、王远辉、张映华、林培玲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陈凤、尉方圆、郭磊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4年9月3日,股份公司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4190000025545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维海,住所为东莞市塘厦镇石马村,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