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龙头,整合砂石骨料开采、干拌砂浆、沥青、水稳层和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经营的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四方新材”,代码605122,公司注册资本17235.4万元,产品广泛应用于公路、桥梁、隧道、水利、轨道交通、大型市政设施以及房地产等领域。四方新材在重庆主城东、南、西、北拥有四大生产基地,覆盖重庆主城全域及璧山、江津、铜梁等重点新兴发展区域。混凝土方面,在巴南区拥有8条240型生产线的南彭基地,年产能为480万立方米,单基地规模西部第一;在南岸区拥有4条270型生产线的砼磊高新基地,年产能为380万立方米;在璧山区拥有4条240型生产线的鑫科新材基地,年产能为240万立方米;在两江新区建设了6条HLS300型智能化、标准化生产线的庆谊辉基地,年产能为45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方面,在巴南区设立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年产能为30万立方米。沥青方面,在璧山区鑫科新材基地建设了一条4000型生产线,年产能为60万吨。水稳层方面,在璧山区鑫科新材基地建设了一条600型生产线,年产能为40万立方米。公司技术团队强大,拥有多项专利,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参与制定了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中的《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是重庆市首批三星级“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标识”企业。公司与中建股份、重庆建工、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交建设、拓达建设、万泰建设、城鹏建筑、中兴建设等大型建筑企业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被重庆市委、市政府评为“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多次荣获全国及重庆市混凝土协会“行业优秀企业”称号。未来,四方新材将抓住国家“新基建”、“双循环”、“成渝经济板块”等发展机遇,在“进取、细节、高效”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紧紧围绕“做受人尊重的建材企业”愿景,实现“品质建材,成就四方共赢”的使命,达成企业、股东、合作伙伴和社会的共赢!
【所属板块】水泥建材,重庆板块,预亏预减,微盘股,装配建筑,铁路基建,西部大开发
【主营业务】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同时生产建筑用砂石骨料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补充)收入0.07亿 ,占比0.49% ,利润0.01亿 ,占比0.39% ,毛利率10.78%;商品砼收入12.95亿 ,占比91.68% ,利润1.83亿 ,占比95.03% ,毛利率14.12%;水稳层收入0.09亿 ,占比0.63% ,利润0.02亿 ,占比0.83% ,毛利率17.93%;沥青混凝土收入0.3亿 ,占比2.16% ,利润0.03亿 ,占比1.58% ,毛利率10%;湿拌砂浆收入0.28亿 ,占比2.01% ,利润0.04亿 ,占比2.3% ,毛利率15.58%;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收入0.43亿 ,占比3.02% ,利润0亿 ,占比-0.14% ,毛利率-0.6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灰岩露天开采(仅限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砌块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楼梯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2003年8月18日成立的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根据2016年9月2日四方有限召开的股东会和2016年9月3日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四方有限采用整体变更的方式,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87,303,745.52元扣除专项储备4,937,228.00元后的净资产182,366,517.52元为基准,按2.1930:1的比例折为股本8,316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316万元。2016年9月29日,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3753062388G,注册资本8,316万元,实收资本8,316万元。
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持股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为李德志、张理兰夫妇。发行人是由四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本节“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发行人系由四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化。发行人承继了四方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以及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是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生产建筑用砂石骨料发行人系由四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变更前后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公司的业务流程详见“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及“(三)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发行人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详见“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和“四、关联交易情况”。发行人由四方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四方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公司合法拥有相关权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了一处用于财产保全担保的房产尚未变更至发行人名下,发行人的房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