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湾地区余姚滨海新城,为当地唯一的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现有2台75t/h(吨/时)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3台500t/d(吨/天)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1台12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6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1台12兆瓦抽凝式发电机组,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1,500吨,总装机容量为30兆瓦。公司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把余姚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作为首要任务,通过焚烧处置将生活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为主导,建立了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并培养了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自公司创立以来一直服务于公司,在这十余年里,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公司目前拥有多项专利,包括调整现有垃圾处理技术、燃煤热电联产技术等,以提高供电供汽运作效率,并在环保和节能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公司为国内较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具备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公司曾荣获“宁波节能先进单位”、“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称号,并通过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等审核。此外,公司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与浙江大学共建科技合作工作站,积极与同行业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业务受到国家政策鼓励,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鼓励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随着国家逐步重视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将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的产业化发展,公司未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将有较大的发展前景。随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深度推进、浙江“世界级大湾区”的规划建设,中意宁波生态园作为长三角南翼重要产业区和前湾新区的主要组成部分,将成为长三角地区和浙江省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公司作为当地唯一的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业务,公司供热半径通常为10公里,供热辐射范围约300平方公里,在客户用汽需求量大及持续稳定的条件下,最远供热半径可达到15公里。
【所属板块】电力行业,浙江板块,绿色电力,垃圾分类,节能环保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电力和蒸汽产品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收入0.21亿 ,占比5.74% ,利润0.21亿 ,占比9.15% ,毛利率100%;垃圾处理收入0.39亿 ,占比10.75% ,利润0.39亿 ,占比17.12% ,毛利率99.82%;电力销售收入0.63亿 ,占比17.56% ,利润0.29亿 ,占比12.8% ,毛利率45.72%;热力销售收入2.37亿 ,占比65.95% ,利润1.37亿 ,占比60.93% ,毛利率57.9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沿革】 2003年12月10日,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与徐龙食品共同成立姚北热电,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2003年12月8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余中会验字(2003)第2416号”《验资报告》,验证姚北热电注册资本2,000万元缴纳到位,由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徐龙食品分别以货币方式缴纳1,020万元、500万元、480万元。2003年12月10日,姚北热电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6月30日,姚北热电股东会经审议,决议同意众茂集团将其所持公司5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20万元)、宏宇输变电将其所持公司2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00万元)、徐龙食品将其所持公司2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80万元)转让给世茂铜业。本次股权转让之前,姚北热电尚未开工建设,主要原因为:姚北热电成立时,计划在姚北新区西北地块建设热电厂。但由于该选址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受土地保护政策制约,故项目一直未能开工建设。而世茂铜业拟建造自备电厂,经世茂铜业与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及徐龙食品沟通,上述原股东愿意配合世茂铜业完成热电厂选址的变更并随后转让其所持股权。2005年12月31日,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众茂姚北热电项目变更选址的批复》(余工新[2005]69号),同意姚北热电将热电项目迁移到滨海工业园区。在完成选址变更后,原股东将上述股权转让给世茂铜业,并且由于姚北热电尚未建设,股权转让价格为出资额2,000万元。2006年6月30日,转让方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徐龙食品与受让方世茂铜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众茂集团将其所持姚北热电51%股权作价人民币1,020万元、宏宇输变电将其所持姚北热电25%股权作价人民币500万元、徐龙食品将其所持姚北热电24%股权作价人民币480万元转让给世茂铜业。2018年8月23日,姚北热电股东世茂投资决定将其所持有公司全部股权中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200万元)、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00万元)、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00万元)分别转让给世茂铜业、李春华、李思铭。股权转让完成后,世茂投资的出资额为9,600万元,世茂铜业的出资额为1,200万元,李春华的出资额为600万元,李思铭的出资额为600万元。2018年8月23日,世茂投资分别与世茂铜业、李春华、李思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世茂投资将其所持有姚北热电10%的股权、5%的股权、5%的股权根据姚北热电于2018年7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19,455.52万元,分别作价1,945.55万元、972.78万元、972.78万元转让给世茂铜业、李春华、李思铭。2018年8月25日,姚北热电股东会经审议,决议同意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组织机构保持不变,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018年12月18日,姚北热电股东会经审议,决议同意将姚北热电整体变更为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案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8127号”《审计报告》,以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99,158,162.91元,按照1:0.6025362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1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折股后剩余净资产计入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姚北热电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变更前后其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同日,世茂能源的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8年10月22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8]635号”《评估报告》,经评估,姚北热电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35,885,704.98元。2019年1月8日,世茂能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1月1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9]11号”《验资报告》,验证世茂能源注册资本12,000万元到位。2019年1月18日,世茂能源取得宁波市工商局换发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175627217X8,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