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INO-AGRI Leading Biosciences Co.,Ltd.,简称“中农立华”)成立于2009年,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属企业、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农药流通与植保技术服务。2017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970)。公司经营规模位列全国农药行业第4名,出口规模位列全国农药行业第9名。公司致力于构建以植保技术服务为中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集产品、服务、信息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目前业务涵盖农药制剂营销和分装加工服务、原药与中间体贸易、农药出口、联销服务和植保机械等板块。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粮食产区的仓储配送和销售服务网络,打造了一支由数百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一线植保技术服务团队。公司构建了品种齐全、结构合理的“一站式”农药供应平台。与巴斯夫、拜耳、先正达、科迪华、三井化学AGRO株式会社、日本农药株式会社、日本曹达株式会社、日本住友等著名跨国农药企业以及扬农化工、海利尔、山东先达、山东绿霸、清原作物科学等国内知名农药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营的农药产品涵盖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植物调节剂、杀螺剂和植物营养6大品类。作为中国农药流通领域的国家队,公司承担新网工程、中央救灾农药储备、国家农药储备、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等多项国家政策性项目。实施“绿色立华科技立华服务立华”三大战略,引领和传播绿色、环保的植保理念,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产品,切实维护我国农药流通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为从源头上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做出贡献。现为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北京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所属板块】农药兽药,北京板块,内贸流通,供销社概念,一带一路,无人机
【主营业务】农药流通及植保技术服务业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收入0.25亿 ,占比0.23% ,利润0亿 ,占比0.05% ,毛利率1.6%;农药制剂收入58.49亿 ,占比55.2% ,利润5.91亿 ,占比78.91% ,毛利率10.1%;农药原药收入47.22亿 ,占比44.57% ,利润1.57亿 ,占比21.04% ,毛利率3.3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检验检测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2009年3月6日,中农集团、佛山益隆、信达兴、红太阳、浙江金泰和中农利成签署《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及该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的议案》。2009年3月23日,北京大泽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3月19日止,发行人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首期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009年4月8日,北京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收资本1,600万元。
2013年5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2013年8月5日,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8月5日止,发行人已经收到股东中农集团投入的货币资金2,550万元,其中,1,5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1,05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股东佛山益隆投入的货币资金850万元,其中,5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35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13年8月26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从8,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
2013年8月30日,红太阳与广东文洋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红太阳将其持有的公司16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以27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文洋;红太阳与信达兴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红太阳将其持有的公司8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8%)以13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信达兴。2013年10月10日,信达兴与佛山益隆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达兴将其持有的公司4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额的0.4%)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佛山益隆。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注意到上述三宗股份转让中,信达兴与佛山益隆之间的股份转让作价明显低于其他两宗。其主要原因在于,信达兴与佛山益隆于2008年11月25日签订了《委托持股协议》,佛山益隆委托信达兴代为持有发行人40万股股份,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佛山益隆是发行人40万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信达兴与佛山益隆2013年10月的股份转让实质上是解除2008年的委托持股安排,双方以原始出资成本定价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