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成立于2008年,作为中国环保行业标杆企业,公司始终秉持“海天水务,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大力实施“大思路、大发展、大智慧、大海天”的发展战略,形成了供排水、固废处理、清洁能源、水环境治理等核心业务的现代化、多元化产业体系。公司连续多年以靠前位次上榜“四川民营企业100强”,荣获“中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2020年度中国水业最具专业化运营服务企业”“四川省文明单位”“2022年四川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能力100强企业”“绿色亚太2018环保成就奖”等殊荣。公司以稳定的运营积累了大量的管理经验,生产工艺成熟,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增长,供排水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国标,已形成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运营管理体系,通过了“一级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工业园区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HSE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等认证,确保生产、服务符合国际和国家标准。公司在数字化建设上持续发力,积极构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一体的智慧水务平台,建成了“一个门户、四个中心”的高水平智慧水务系统,实现了“互联网+便民服务”、一网通办等多项业务,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公用事业事关生态千秋大计,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海天集团董事长费功全为公司确定了“三做到”服务理念:“一是要做到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责任心,让政府放心;二是要做到无微不至地为老百姓服务,让老百姓满意;三是要做到不得有半点人为的供水和排水安全事故,让社会肯定。”公司以守正创新、打造精品、奉献社会为宗旨,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社会效益先于经济效益,老百姓利益高于企业效益,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拥护者和践行者。
【所属板块】公用事业,四川板块,机构重仓,并购重组概念,储能,西部大开发,成渝特区,节能环保
【主营业务】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供水业务收入3.87亿 ,占比25.5% ,利润1.88亿 ,占比25.36% ,毛利率48.67%;其他收入0.23亿 ,占比1.51% ,利润0.21亿 ,占比2.87% ,毛利率92.66%;工程业务收入1.22亿 ,占比8.04% ,利润0.36亿 ,占比4.87% ,毛利率29.65%;污水处理业务收入9.23亿 ,占比60.79% ,利润4.68亿 ,占比63.04% ,毛利率50.75%;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0.63亿 ,占比4.16% ,利润0.29亿 ,占比3.86% ,毛利率45.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2013年12月31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国)名称变核内字[2013]第2208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的企业名称。2014年1月18日,海天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海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年10月31日经信永中和成都分所“XYZH/2013CDA6011-1”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的净资产12,414.93万元按1:0.86187的折股比例折合总股本10,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余1,714.9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原有股权比例不变。同日,全体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2014年1月18日,海天集团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费功全、李勇、蔡先友为股东代表董事,刘丹、常军为独立董事,蒋沛廷、费伟为股东代表监事。同日,海天集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李杏为职工监事。2014年1月18日,信永中和成都分所出具“XYZH/2013CDA6011-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2014年1月24日,海天集团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截至2013
2015年3月30日,股东高林与大昭添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高林将持有海天集团1.25%、共计200.00万股股权以4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昭添澄。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2.00元/股。2018年3月20日,海天投资与彭本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天投资将所持海天集团1.00%、共计234.00万股股权作价2,410.20万元转让给彭本平,转让价格为10.30元/股。同日,海天投资与彭本平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若海天集团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彭本平有权要求海天投资回购本次股权转让所取得的全部234.00万股股权(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项的,需对回购股权数量、回购价格予以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为协议约定的价格(10.30元/股)加付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18年3月27日,海天投资与量石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天投资将所持海天集团0.43%、共计100.00万股股权作价1,030.00万元转让给量石投资,转让价格为10.30元/股。同日,海天投资与量石投资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若海天集团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量石投资有权要求海天投资回购本次股权转让所取得的全部100.00万股股权(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项的,需对回购股权数量、回购价格予以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为协议约定的价格(10.30元/股)加付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18年3月30日,海天投资与巨星企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天投资将所持海天集团0.43%、共计100.00万股股权作价1,030.00万元转让给巨星企业,转让价格为10.30元/股。同日,海天投资与巨星企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若海天集团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巨星企业有权要求海天投资回购本次股权转让所取得的全部100.00万股股权(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项的,需对回购股权数量、回购价格予以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为协议约定的价格(10.30元/股)加付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18年5月4日,海天投资与成都鼎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所持海天集团3.90%、共计913.747万股股权作价9,411.5941万元转让给成都鼎建,转让价格为10.30元/股。同日,海天投资与成都鼎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若海天集团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都鼎建有权要求海天投资回购本次股权转让所取得的全部913.747万股股权(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项的,需对回购股权数量、回购价格予以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为协议约定的价格(10.30元/股)加付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该补充协议构成对赌安排,但发行人并非对赌安排的当事人、对赌安排中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不与市值挂钩且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2019年11月21日,海天投资与彭本平、量石投资、巨星企业、成都鼎建分别签署《终止协议》,同意于2019年11月21日终止上述补充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因协议的解除终止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款项支付义务,并确认上述协议自签署后未实际履行,各方在上述协议有效期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相关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各方在《终止协议》中确认,上述协议终止后,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涉及发行人的对赌协议或特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