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然气”)成立于2000年3月,2016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总股本42392万股。二十年来,新天然气在新疆天山南北八个城市长期从事城市天然气输配销售与安装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基本情况:1.城燃板块:新天然气是一家在新疆地区主营城市天然气输配与销售业务,涵盖民用、商用、车用和工业园区天然气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经营区域已覆盖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高新区(一镇两乡)、五家渠市、阜康市、库车县、焉耆县、和硕县及博湖县等8个县(市、区),先后投资设立了13家全资及控股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的运营管道(包括长输管线和城市主干网管线)长度达1036公里,调配站22座、加气站20座。在城市管道燃气的基础网络设施、管理用户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市场规模优势。2.煤层气板块:新天然气通过对亚美能源的收购,获得优质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和运营资产。亚美能源潘庄和马必项目煤层气总产量由2016年5.41亿立方米逐年增长,2020年突破10亿立方米,净销量达7.15亿立方米,产量和销量不断达到新高。2P储量达252.86亿立方米,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气源保障。
二、产业并购: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是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2686.HK),总股本33.4亿股。主要运营资产在山西省沁水盆地潘庄和马必区域从事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具有较为丰富的煤层气资源,其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居中国各盆地之首。为实现新天然气能源全产业链化的战略目标,新天然气于2018年8月底通过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的形式筹集26亿元人民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对亚美能源跨境跨省煤层气的收购,持股比例为50.5%,初步实现了全产业链化经营格局。2021年7月,新天然气继续增持亚美能源股票1.8亿股,增持比例为5.33%,截止目前,持股比例为56.98%。新天然气通过对亚美能源的收购控股境外上市公司搭建国际资本平台。A+H股的“双轮格局”,对长期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价值。这不仅符合新天然气“能源全产业链化、高新科技化、国际化、金融化的“四化发展战略”,也符合并满足国家中长期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新天然气收购亚美能源,除了产业链能向上游开采延伸外,同时依托邻近天然气管道以及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管道更好地辐射中原以及全国下游优质客户,实现从区域性向全国性的重大转变。
三、商业模式:基于新天然气多年来在中游城市天然气输配管理和下游用户拓展方面积累的经验,并实施了对亚美能源煤层气的收购,未来将实现“上有资源、中有管网、下有客户”的全产业链化经营格局。未来发展主要是围绕产能和利润这两个方面:一是纵深与横向拓展上游资源储量,优化合作开发模式,加大投资开采力度,加速释放产销能力;二是全力打造“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形成集“产销、输配、加工”为一体的产业链商业模式。
四、发展目标:当前,在国家“双碳”政策的引领下,天然气行业处于能源结构调整、内生性需求巨大、进口替代的战略机遇期。未来,公司将坚定不移的深耕清洁能源行业,励志成为一家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全产业链化发展的清洁能源集团企业,为国家清洁能源的发展贡献鑫泰的力量,同时以良好的业绩及分红回报广大中小股东,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所属板块】燃气,新疆板块,标准普尔,富时罗素,沪股通,上证380,融资融券,天然气,西部大开发
【主营业务】城市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入户安装以及煤层气勘探开发业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补充)收入0.48亿 ,占比1.28% ,利润0.21亿 ,占比1.16% ,毛利率43.97%;天然气供应收入6.45亿 ,占比17.09% ,利润1.44亿 ,占比7.8% ,毛利率22.26%;天然气入户安装劳务收入1.75亿 ,占比4.64% ,利润0.69亿 ,占比3.72% ,毛利率39.12%;煤层气开采及销售收入29.08亿 ,占比76.99% ,利润16.08亿 ,占比87.32% ,毛利率55.29%
【经营范围】天然气(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对城市供热行业的投资;燃气具、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2002年5月10日,乌市公司、米泉公司、博湖公司、米泉鑫泰商务、乌市鑫泰信息召开股东会,决定共同出资4,140万元设立鑫泰有限。其中,乌市公司、米泉公司、博湖公司以天然气管网等实物资产出资,米泉鑫泰商务、乌市鑫泰信息以货币现金出资。2002年3月1日,新疆志远出具《评估报告》(编号:新志远评报字[2002]第31号),以2002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乌市公司、米泉公司、博湖公司拟投入鑫泰有限的天然气管网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分别为1,681.59万元、1,238.89万元、1,259.22万元。新疆志远于2002年5月17日出具了新志远验字[2002]18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2年5月17日,米泉鑫泰商务及乌市鑫泰信息已分别足额缴纳货币出资,乌市公司、米泉公司、博湖公司尚未办理与出资相关的产权转移手续,其承诺在鑫泰有限成立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上述三家公司后续并未办理与出资相关的资产移交手续,该出资未到位事项于2007年得到纠正。就发行人设立时实物出资未到位及后续补足出资情况,详见本节本部分之“4、2007年5月明再远以明再富代其持有的乌市公司、米泉公司、博湖公司股权补足出资”。2002年6月13日,鑫泰有限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6500002300954的营业执照。
2012年12月31日,鑫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以鑫泰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3308号《审计报告》,以鑫泰有限截至2012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29,094.65万元,按照1:0.41244的比例折为股本12,0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威正信于2012年12月28日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12)第4007号《新疆鑫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鑫泰有限截至2012年11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46,349.67万元。2013年1月6日,中瑞岳华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04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2013年1月10日,鑫泰天然气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改制相关事项。2013年1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650000050000880的营业执照,鑫泰天然气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万元,企业性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补充)收入0.48亿 ,占比1.28% ,利润0.21亿 ,占比1.16% ,毛利率43.97%;天然气供应收入6.45亿 ,占比17.09% ,利润1.44亿 ,占比7.8% ,毛利率22.26%;天然气入户安装劳务收入1.75亿 ,占比4.64% ,利润0.69亿 ,占比3.72% ,毛利率39.12%;煤层气开采及销售收入29.08亿 ,占比76.99% ,利润16.08亿 ,占比87.32% ,毛利率55.29%
经营范围:天然气(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对城市供热行业的投资;燃气具、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