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西部和长江上游地区成立最早的地方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按照市政府制定的“龙虾三吃”发展战略,2013年11月6日在港交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全国城商行中首家在港交所主板成功上市的内地城商行。2021年2月5日,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成为西部首家“A+H”上市城商行。近年来,重庆银行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业务结构优、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商业银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66.42亿元,实现净利润55.21亿元,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等风险管理指标保持在行业较优水平,监管指标全面达标。近年来,重庆银行企业品牌形象全面提升,成为第一家在港交所定向增发的内地上市城商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连续9年位居前300强;A股先后纳入上证沪股通指数样本、富时罗素旗舰指数;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3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并获评优秀。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银行下设199家分支机构,员工总数达5337人,网点覆盖了重庆市所有区县,并先后在成都、贵阳、西安设立了分支行。
【所属板块】银行,重庆板块,破净股,富时罗素,沪股通,转债标的,AH股,乡村振兴,互联金融,西部大开发
【主营业务】主要提供公司及个人银行产品与服务,以及从事资金市场业务的中国公司。该公司通过三个业务部门运营。公司银行业务部向公司类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存款和贷款。零售业务部门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存款和贷款。资金业务部从事同行拆借、债券投资交易、回购交易以及外汇买卖交易业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个人银行业务收入30.03亿 ,占比21.95% ,利润4.44亿 ,占比6.94% ,毛利率14.77%;公司银行业务收入95.54亿 ,占比69.84% ,利润48.77亿 ,占比76.27% ,毛利率51.05%;未分配收入1.1亿 ,占比0.8% ,利润0.81亿 ,占比1.27% ,毛利率74.19%;资金业务收入10.13亿 ,占比7.41% ,利润9.92亿 ,占比15.52% ,毛利率97.92%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办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自营和代客买卖外汇;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买卖除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办理帐务查询、网上转帐、代理业务、贷款业务、集团客户管理、理财服务、电子商务、客户服务、公共信息等网上银行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沿革】 1995年9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决定自1995年起在大中城市通过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的方式,分期分批组建城市合作银行。1995年9月19日,人民银行出具《关于重庆市开展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复函》(银复[1995]327号)批准《重庆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组建方案》,同意成立重庆市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将重庆市原有的37家城市信用社和1家市联社纳入组建范围,组建重庆城市合作银行。根据重庆市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1995年10月至11月重庆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审计事务所、重庆正通金融信息咨询公司、重庆市金鑫经济金融信息咨询公司和重庆信誉评级事务所以199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37家城市信用社及1家市联社进行资产评估并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996年3月至4月,前述5家评估机构根据人民银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37家城市信用社及1家市联社进行补充资产评估并分别出具资产评估补充报告。37家城市信用社及1家市联社经补充评估的净资产总额为163,340,261.71元(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本行基本情况”之“六、历次资产评估、验资及审计情况”之“(一)历次资产评估情况”之“1、本行设立时的资产评估”)。1996年5月7日,人民银行出具《关于筹建重庆城市合作银行的批复》(银复[1996]140号),批准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筹建本行。1996年7月16日,重庆审计事务所对重庆市财政局等10家地方财政局、重庆警通实业总公司等39家企事业单位共计49户新募股东审查验证后出具《新募股东资格审查报告》(重审事发(1996)第046号),确认新募股东资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投资入股本行。同日,重庆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重审事验[1996]第030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本行设立时注册资本255,190,000元,折合255,190,000股。其中,重庆市财政局等10家地方财政局以现金出资25,000,000元,折合25,000,00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9.80%;重庆警通实业总公司等39家企事业单位以现金出资69,430,000元,折合69,430,00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27.20%;由于部分城市信用社之间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该次验资中,对交叉持股涉及的净资产2,576,702.54元未予确认,因此本次验资确认城市信用社及市联社原股东的出资净资产160,760,000元(以下简称“验资确认的净资产”),折合160,760,00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3.00%。1996年8月8日,城市信用社及市联社的股东代表以及新股东签署了《重庆城市合作银行发起人协议》,39家企事业单位、10家地方财政局以及城市信用社及市联社的原股东(包括395家机构及企业法人和2,074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重庆城市合作银行。1996年9月2日,人民银行出具《关于重庆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6]278号),批准本行开业并核准《重庆城市合作银行章程》。1996年9月20日,本行取得人民银行核发的D10016530008号《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1996年9月27日,本行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0283643-7)。1997年1月,各城市信用社实际向本行划转资本金133,684,600元,比验资确认的净资产减少27,075,400元,主要是由于设立验资日后,部分城市信用社原股东退股或以股抵贷以及城市信用社实际划转资本金时扣减了补充评估较初次评估净资产的增值部分,使本行资本金减少;此外,城市信用社之间的交叉持股因转让给第三方而恢复计入出资净资产,个别城市信用社股东增加其入股本行的资本金,原南岸城市信用社股东恢复股本金,使本行资本金增加。前述资本金的增减变动导致本行股份总数净减少27,075,400股。经过前述股本变动,本行股份总数减少至228,114,600股,且该次股本变动已由本行2003年9月29日临时股东大会予以追认,并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注册资本变更验资报告的复核报告》(天健光华审[2009]专字100031号)予以复核确认。
2003年9月29日,本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重庆市商业银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登记的议案》,对1997年至2003年的股本变动予以追认,具体情况如下:(1)截至1997年1月15日,本行应收到注册资本255,190,000元,实际收到注册资本228,114,600元。该部分差异已于2004年3月31日变更验资时作为注册资本的减少予以确认,并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8月21日出具的《关于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注册资本变更验资报告的复核报告》(天健光华审[2009]专字100031号)复核确认。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本行基本情况”之“二、本行历史沿革”之“(一)设立”。(2)1997年,本行部分股东以股抵贷以及本行清退两家不合格股东,导致本行股本共计减少10,272,300元。具体包括:①1997年2月和3月,长发公司因欠本行贷款,以股本金冲抵贷款,导致本行股本分别减少4,660,000元和189,700元。②1997年3月,艺苑印花社因欠本行贷款,以股本金冲抵贷款,导致本行股本减少296,700元。③1997年8月,长江塑料编织带厂因欠本行贷款,以股本金冲抵贷款,导致本行股本减少125,900元。④1997年12月,清退新洲实业开发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1,500,000元、圣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3,500,000元,清退上述两家股东导致本行股本减少5,000,000元。经过前述股本变动,本行股本减少至217,842,300元。(3)1997年至1998年,本行以1元/股的价格吸收股东入股35,012,300股,本行股本总数增加至252,854,600股。根据《验资复核报告》,原南岸城市信用社股东出资的净资产验资时确认为零,实际出资时按原信用社实收资本扣除退股后的341,100元恢复了在本行的股本,形成了对本行的股金欠款;原华侨城市信用社在本行设立时,原股东用于出资的净资产在验资时确认为零,原股东于1998年按原华侨城市信用社实收资本9,931,100元恢复了在本行的股本,形成了对本行的股金欠款。前述两项股金欠款合计10,272,200元。2007年7月25日,重庆精增物资设备有限公司和重庆南岸区乡镇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为彻底解决前述历史遗留的股东欠缴股金问题,加快贵行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进程,本公司自愿承担该两家城市信用社股东的欠缴股金”,其中重庆精增物资设备有限公司承担4,000,000元,重庆南岸区乡镇发展有限公司承担6,272,200元,并于2007年7月27日,分别将上述款项划入本行账户,因此确认该部分出资已全部到位。(4)1999年至2002年,本行吸收合并三个单位,增加注册资本20,850,000元。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个人银行业务收入30.03亿 ,占比21.95% ,利润4.44亿 ,占比6.94% ,毛利率14.77%;公司银行业务收入95.54亿 ,占比69.84% ,利润48.77亿 ,占比76.27% ,毛利率51.05%;未分配收入1.1亿 ,占比0.8% ,利润0.81亿 ,占比1.27% ,毛利率74.19%;资金业务收入10.13亿 ,占比7.41% ,利润9.92亿 ,占比15.52% ,毛利率97.92%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办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自营和代客买卖外汇;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买卖除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办理帐务查询、网上转帐、代理业务、贷款业务、集团客户管理、理财服务、电子商务、客户服务、公共信息等网上银行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