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

601669 上证主板 北京 上市日期:2011-10-18
4.86
+2.32%
  2025-06-24
总股本 172.26亿股
流通股本 130.71亿股
总市值 837.19亿元
流通市值 635.28亿元
昨开 4.76
昨收 4.86
最高 4.86
最低 4.75
换手率 0.74%
成交量 96.19万股
成交额 4.64亿元

关键指标

每股收益(TTM)
53.25元
每股净资产
153.68元
净资产收益率
34.65%
毛利率
91.62%
市盈率 32.45
净利率
52.68%
ROE
1.81
资产负债率
22.35%
股息率
1.45%
总股本
12.56亿

行情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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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摘要

报告期 营业收入(亿) 同比增长 净利润(亿) 同比增长 毛利率 净利率
2023年Q3 1,032.68 +18.48% 528.76 +19.09% 91.62% 52.68%
2022年 1,275.54 +16.53% 627.16 +19.55% 91.87% 52.68%
2021年 1,094.64 +11.71% 524.60 +12.34% 91.54% 52.47%
2020年 979.93 +10.29% 466.97 +13.33% 91.41% 52.18%

最新公告

贵州茅台: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3-10-12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2023-06-29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5-26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11年9月在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4个省(区、市)勘测设计、施工、装备修造企业基础上重组而成跨国经营的综合性特大型中央企业。中国电建注册资本金319亿元,业务和机构遍及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清洁低碳能源、水资源与环境建设的引领者,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骨干力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龙头企业,可在工程领域为全球客户提供投融资、规划设计、施工承包、装备制造、管理运营全产业链一体化集成服务、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安排,承担相关领域战略规划、政策研究、标准制定等工作。多年来为世界各国、全球客户交付了一系列代表行业领先水平、令世人瞩目的精品工程。中国电建位居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第105位;在2023年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中排名第一,连续四年位列榜首;在2023年ENR全球承包商250强和国际承包商250强排名中分别位列第6位、第8位。中国电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5人;拥有国家级研发机构10个、省部级研发平台118个、院士工作站9个、博士后工作站11个;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11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561项,拥有授权专利35375项,其中发明专利4868项;285个项目荣获国家级优质工程荣誉奖项,其中,国家优质工程金奖63个、鲁班奖66个、国家优质工程奖156个。放眼未来,中国电建将始终秉承“建世界一流企业,创全球卓越品牌”的愿景和“事耀民生,业润社会”的理念,肩负起“建设清洁能源,营造绿色环境,服务智慧城市”的使命,产业聚焦“水、能、城、数”,经营集成“投、建、营”全产业链一体化,坚持精工良建、品臻致远,努力创造价值,积极回馈社会,打造政府、业主认可,职工、社会满意的世界一流企业。
【所属板块】工程建设,北京板块,中特估,破净股,标准普尔,富时罗素,MSCI中国,证金持股,沪股通,上证180_,融资融券,机构重仓,中字头,HS300_,绿色电力,抽水蓄能,碳交易,特高压,PPP模式,一带一路,小金属概念,央国企改革,水利建设,风能
【主营业务】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及其他业务。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包括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收入5750.03亿 ,占比90.74%;其他收入312.81亿 ,占比4.94%;其他(补充)收入19.97亿 ,占比0.32% ,利润10.08亿 ,占比1.21% ,毛利率50.48%;电力投资与运营收入254.04亿 ,占比4.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金属结构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招投标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本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整体改制并境内上市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183号)、《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196号)、《关于设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1267号),由中国水电集团联合中水顾问集团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水电集团和中水顾问集团于2009年9月23日签订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作为本公司主发起人的中国水电集团以持有的有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设备、房屋、土地使用权)及其直接持有的下属28家企业的股权对公司出资,中水顾问集团以货币资金对公司出资。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拟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锋评报字[2009]第05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中国水电集团作为主发起人投入本公司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的评估值为970,522.33万元。国务院国资委于2009年9月18日以《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发起设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并境内上市项目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056号)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确认。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196号),中国水电集团和中水顾问集团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本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为660,000万股,各发起人出资按67.32%的比例进行折股,即中国水电集团出资的净资产评估值为970,522.33万元,折为本公司股本653,400万股,占总股本的99%,其余317,122.33万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公积;中水顾问集团出资9,803.26万元,折为本公司股本6,600万股,占总股本的1%,其余3,203.26万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公积。本公司股权由中国水电集团及中水顾问集团持有并行使股东权利,股权性质为国有股。 2009年11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设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1267号)批准本公司设立。2009年11月27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就本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作出决议。2009年11月30日,本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10000000004239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9年12月25日,中国水电集团、中水顾问集团第二期缴纳的出资经验资后,本公司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6亿元。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收入5750.03亿 ,占比90.74%;其他收入312.81亿 ,占比4.94%;其他(补充)收入19.97亿 ,占比0.32% ,利润10.08亿 ,占比1.21% ,毛利率50.48%;电力投资与运营收入254.04亿 ,占比4.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金属结构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招投标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