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

601658 上证主板 北京 上市日期:2019-12-10
5.61
-0.71%
  2025-06-24
总股本 1200.95亿股
流通股本 671.22亿股
总市值 6737.33亿元
流通市值 3765.57亿元
昨开 5.65
昨收 5.61
最高 5.68
最低 5.55
换手率 0.39%
成交量 262.35万股
成交额 14.71亿元

关键指标

每股收益(TTM)
53.25元
每股净资产
153.68元
净资产收益率
34.65%
毛利率
91.62%
市盈率 32.45
净利率
52.68%
ROE
2.8325
资产负债率
22.35%
股息率
1.45%
总股本
12.56亿

行情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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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摘要

报告期 营业收入(亿) 同比增长 净利润(亿) 同比增长 毛利率 净利率
2023年Q3 1,032.68 +18.48% 528.76 +19.09% 91.62% 52.68%
2022年 1,275.54 +16.53% 627.16 +19.55% 91.87% 52.68%
2021年 1,094.64 +11.71% 524.60 +12.34% 91.54% 52.47%
2020年 979.93 +10.29% 466.97 +13.33% 91.41% 52.18%

最新公告

贵州茅台: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3-10-12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2023-06-29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5-26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追溯至1919年开办的邮政储金业务,至今已有百年历史。2007年3月,在改革原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2012年1月,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本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19年12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本行是中国领先的大型零售银行,坚守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的定位,依托“自营+代理”的独特模式和资源禀赋,致力于为中国经济转型中最具活力的客户群体提供服务。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努力打造服务乡村振兴主力军、普惠金融标杆行和科技金融生力军,积极担当绿色金融先行者。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为客户创造价值,不断完善线上和线下互联互通、融合并进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综合化金融服务。坚持风险为本,秉承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完善“全面、全程、全时、全域”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风险引领能力。坚持“洞悉市场,先行一步”的经营理念,勇于创新变革,深化能力建设,坚持精细化管理,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面对新时代新征程对金融工作的新要求,本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定履行国有大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推进战略升级、改革创新、风控提质,增强内生能力,努力建设成为客户信赖、特色鲜明、稳健安全、创新驱动、价值卓越的一流大型零售银行,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所属板块】银行,北京板块,中特估,破净股,MSCI中国,沪股通,上证180_,上证50_,融资融券,HS300_,AH股,蚂蚁概念,央国企改革,互联金融
【主营业务】零售金融业务、公司金融业务、资金资管业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个人银行业务收入2426.59亿 ,占比69.57% ,利润332.18亿 ,占比35.49% ,毛利率13.69%;公司银行业务收入687.23亿 ,占比19.7% ,利润399.39亿 ,占比42.67% ,毛利率58.12%;其他业务收入2.46亿 ,占比0.07% ,利润1.66亿 ,占比0.18% ,毛利率67.48%;资金业务收入371.47亿 ,占比10.65% ,利润202.76亿 ,占比21.66% ,毛利率54.58%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由邮政集团出资设立。2006年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业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6〕484号),同意邮政集团全资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根据该批复,邮储银行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亿元。本行第一期实缴出资共900,0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176,919万元,以实物出资723,081万元。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实物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于2007年2月25日出具了中发评报字(2007)第005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拟出资设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邮政集团以其分布在31个省、5个副省级市的金融经营管理用房、金融系统、办公设备等资产作为对邮储银行的首次出资,本次评估主要采取了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该等资产评估值为723,081.01万元。前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2007年2月28日获得《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拟出资设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的意见》(财建〔2007〕42号)核准。根据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3月1日出具的华辰(2007)验字第1017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3月1日,邮储银行已收到邮政集团缴纳的首期出资90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其中以货币出资176,919万元,以实物出资723,081万元。2017年11月28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459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首次出资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辰(2007)验字第1017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2007年3月6日,邮储银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注册号为100000100407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邮储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0,000,000,000元,实收资本为9,000,000,000元。本行第二期实缴出资共25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根据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12月10日出具的华辰(2007)验字第109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12月5日,邮储银行已收到邮政集团缴纳的第二期出资25亿元,全部以货币出资;邮储银行累计实收资本为1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7.5%。2017年11月28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460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期注资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辰(2007)验字第1099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本行第三期实缴出资共850,000.00万元,实际出资金额为865,895.89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173,081.00万元,以实物出资692,814.8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5,895.89万元。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200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实物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于2008年11月3日出具了中发评报字(2008)第199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注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邮政集团以其分布在31个省(市)的金融经营管理用房、金融系统、办公设备等资产对邮储银行进行二期资产注资,本次评估主要采取了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8月31日,该等资产的评估值为692,814.89万元。前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2008年11月14日获得《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注资资产评估项目审核的意见》(财建〔2008〕782号)核准。根据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12月2日出具的华辰(2008)验字第1092号《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12月1日,邮储银行已收到邮政集团缴纳的第三期出资850,000.00万元,实际出资金额为865,895.89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173,081万元,以实物出资692,814.8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5,895.89万元;邮储银行累计实收资本为20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2017年11月28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461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期注资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辰(2008)验字第1092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2008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邮储银行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证号:100000000040768)。根据该营业执照,邮储银行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000,000万元。 2011年10月31日,邮政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议,同意邮储银行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31日,邮政集团与邮储银行签署《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及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相关事项的协议》,就邮储银行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作出约定。2011年12月23日,财政部作出《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财金〔2011〕181号),同意邮政集团作为发起人独家发起设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31日,邮储银行净资产为6,274,525.6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4,500,000万元,一般准备1,319,985.01万元,资本公积454,540.59万元;邮储银行实收资本4,500,000万元,按每股面值1元设置发起人股份4,500,000万股,全部由邮政集团持有。在本行2012年整体改制时,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行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1277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取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12月31日,本行净资产评估值为6,274,525.60万元,增值680,392.31万元,增值率12.16%。前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2011年12月9日获得《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相关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财金〔2011〕166号)核准。根据北京中财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出具的中财验字(2011)第12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邮储银行实收资本为4,500,000万元。2017年11月28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464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股份制改革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中财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财验字(2011)第1201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2011年12月29日,财政部作出《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财建〔2011〕1140号),同意邮储银行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邮政集团独家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450亿元。2011年12月29日,邮储银行召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事宜的议案》。2011年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1〕634号),批准邮储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全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50亿元,邮政集团作为发起人,持有450亿股,占总股本的100%。2012年1月20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2〕39号),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2年1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邮储银行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0768)。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个人银行业务收入2426.59亿 ,占比69.57% ,利润332.18亿 ,占比35.49% ,毛利率13.69%;公司银行业务收入687.23亿 ,占比19.7% ,利润399.39亿 ,占比42.67% ,毛利率58.12%;其他业务收入2.46亿 ,占比0.07% ,利润1.66亿 ,占比0.18% ,毛利率67.48%;资金业务收入371.47亿 ,占比10.65% ,利润202.76亿 ,占比21.66% ,毛利率54.58%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