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燃气”)以定向募集方式于1998年经过资产重组设立,并于2000年12月11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A股市场燃气行业第一股(600333),长春燃气股东为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75%),另有41.25%股权归其他社会公众股所有。长春燃气主要经营天然气生产销售、清洁能源综合开发、燃气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汽车燃气加气、燃气工程安装、燃气直燃机空调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等业务,拥有为城市民用、工商业、产业园、车用等终端客户群服务的完整能源供销体系。目前公司业务已经拓展至省内8个城市、燃气设计业务已经进入到国内100多个城市。主要业务板块分为:以长春市区燃气及分布式能源供应服务等为代表的燃气板块;以长吉图为轴线辐射延吉等吉林省燃气业务投资板块;是东北区域综合能源利用和发展的引领企业。企业先后获得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吉林省质量管理奖、吉林省百姓口碑最佳单位、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AAA级单位、吉林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吉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长春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所属板块】燃气,吉林板块,融资融券,预盈预增,天然气,东北振兴,央国企改革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车用气业务、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业务和延伸业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收入2.58亿 ,占比11.21% ,利润0.77亿 ,占比19.46% ,毛利率29.93%;燃气安装收入3.45亿 ,占比14.96% ,利润1.36亿 ,占比34.23% ,毛利率39.43%;燃气销售收入17.01亿 ,占比73.83% ,利润1.84亿 ,占比46.31% ,毛利率10.81%
【经营范围】煤气、焦炭、煤焦油生产销售、天然气销售、天然气供热服务、电力项目开发、燃气管理、燃器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煤焦油深加工、燃气工程安装、工程材料销售;粗苯生产、销售(仅供分公司持证经营);燃气直燃机空调销售;销售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砂、碎石;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包括金融租赁);人力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3月15日“长体改[1993]88号”文批准筹建,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5月21日“长体改[1993]162号”文批准正式组建,由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3年6月8日在长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名称为长春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9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6]131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12月31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8]135号”文批准,公司以其拥有的电力资产与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拥有的燃气资产进行了置换,并更名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2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股A股,并于200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