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招商局于1987年在深圳蛇口创建,是中国境内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37年来,招商银行已成为沪港两地上市,拥有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人寿保险、境外投行、消费金融、理财子公司等金融牌照的银行集团。成立以来,招商银行一直谨记创办初期“为中国贡献一家真正的商业银行”的使命,始终坚持市场导向、客户至上、科技驱动、专家治行,以自身转型发展推动社会经济持续进步:率先推出全国通存通兑的“一卡通”,引领行业走出存折时代;率先实施AUM(管理客户总资产)考核替代存款考核,引导社会财富从存款转向多元理财配置;率先探索投商行一体化服务模式,满足客户综合化差异化需求。2024年,招商银行继续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经营理念,围绕价值银行战略目标,全力打造“严格管理、守正创新”双轮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构建特色化、差异化优势,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招商银行坚持差异化发展策略,在保持零售金融底盘和战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持续推进“零售金融、公司金融、投行与金融市场、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四大板块形成既特色鲜明又均衡协同的发展格局。零售金融体系化优势进一步凸显。招商银行和掌上生活两大App月活用户达1.17亿。公司金融特色化优势持续强化。加快打造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等为核心的特色金融,相关领域贷款快速增长。投行与金融市场领先优势持续巩固。并购贷款、债券承销、债券交易、票据业务等细分领域位居市场前列。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代销理财规模、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保持行业第一。同时,数字招行建设加快推进。围绕线上化、数据化、智能化、平台化、生态化,以“AI+金融”为重点发力方向,加大前沿科技应用探索,提升员工数字化能力,以科技创新驱动产品、模式、业务创新,加快从“线上招行”迈向“智慧招行”。面向未来,招商银行将与时代同频、与中国式现代化同向,坚定不移打造价值银行,持续为客户、员工、股东、合作伙伴和社会创造综合价值,在打造世界一流商业银行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上,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探索招行样本,在金融强国建设中贡献招行力量。
【所属板块】银行,广东板块,茅指数,标准普尔,富时罗素,MSCI中国,证金持股,沪股通,上证180_,上证50_,央视50_,融资融券,机构重仓,HS300_,AH股,跨境支付,互联金融,深圳特区
【主营业务】主要业务分部包括零售金融业务和批发金融业务。零售金融业务主要有财富管理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零售贷款。批发金融业务主要有批发客户,公司客户存款,公司贷款,科技金融业务,普惠金融业务,养老金融业务,票据业务,交易银行业务,跨境金融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同业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业务收入51.42亿 ,占比1.52% ,利润6.5亿 ,占比0.36% ,毛利率12.64%;批发金融业务收入1355.11亿 ,占比40.15% ,利润876.74亿 ,占比48.97% ,毛利率64.7%;零售金融业务收入1968.35亿 ,占比58.32% ,利润906.95亿 ,占比50.66% ,毛利率46.08%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沿革】 本行系依据人民银于1986年8月11日、1987年3月7日分别下发的《关于同意试办招商银行的批复》([1986]175号),并于1987年3月31日在原深圳市蛇口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综合性银行,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
根据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1988年10月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书》(字(1988)第50号),截至1988年10月22日,本行实收注册资为港币52,642,661.61元,美14,784,944.08元。
根据人民银行于1989年1月17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招商银行增资扩股等问题批复》(([1989]12号),本行于1989年进行了增资扩股。
根据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1年7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字(1991)第29号),截至1991年5月30日,本行的实收注册资本为4亿元。
1989年1月19日,本行获得原深圳市蛇口工商局颁发更新的《企业法人营执照》(注册号:蛇企字0025号),注册资本为号),注册资本为4亿元。
根据原深圳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于1993年6月26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招商银行进行内部股份改组的批复》(深[1993]73号),原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于1994年4月4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招商银行改组为股份有限(内部)公司批复》(1994)90号)、于1994年5月25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招商银行调整新增股份数量和权结构的批复》(深证办(1994)132号)和《关于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深证办1994)133号),本行获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5月10日,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994验字第413号),验证了本行改制并增资扩股后的实收为1,122,727,212元。
1994年9月5日,本行取得国家工商总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执照》(注册号:10001686-X)。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业务收入51.42亿 ,占比1.52% ,利润6.5亿 ,占比0.36% ,毛利率12.64%;批发金融业务收入1355.11亿 ,占比40.15% ,利润876.74亿 ,占比48.97% ,毛利率64.7%;零售金融业务收入1968.35亿 ,占比58.32% ,利润906.95亿 ,占比50.66% ,毛利率46.08%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