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0年,在北京、中山、南京拥有四个研发及生产基地,在美国、欧洲、中国香港均设有分支机构。星昊医药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多个国家级科技和产业化项目,多次获得国家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等国家级项目支持,其中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共建的产业化CMC/CMO公共服务平台,获得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支持,标志着星昊开始步入药物制剂产业化服务国家队行列。星昊医药的服务专注于新药和仿制药的验证批、注册批生产以及全球申报和商业化生产,致力于为全球医药行业提供从临床早期研究直至药品上市全生命周期所需的药物制剂定制研发和生产服务。随着药品研发技术和产业化经验的积累,星昊医药形成了以缓控释制剂技术、速释口崩片关键技术、复杂注射剂智能制造技术为代表的多方核心优势,目前已建有8个具备cGMP生产能力的车间,共含19条产线,涵盖了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普通片剂、冻干口崩片、胶囊剂等多种剂型。其中小容量注射剂(西林瓶、安瓿瓶终端灭菌)车间已通过欧盟EMA(德国、波兰)认证申请;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抗肿瘤药)车间已通过美国FDA认证申请。从“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出发,结合ICH、美国FDA、欧盟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国内外法规和指南,建立了健全的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并构建了完善的信息化软件管理体系,如:LIMS系统、IP-guard系统、WMS系统、BMS系统、MES系统等,形成了从计划到合规生产的可视化闭环管理,保证了全过程的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近年来,星昊已为百余家医药企业提供了CMC/CMO服务,其中创新药40余个。今天的星昊,服务理念更贴心,服务方式更专业,服务传递更高效,服务价值更全面!星昊医药始终秉承“超越自我,共创发展”的企业文化理念,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推动中国新药创制服务向国际一流进化为使命,共建共享中国新药创制CMC/CMO国际化的高端服务平台,并深入开拓合同研发(CRO)服务、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转化服务等多层级、全方位的一站式合作,努力成为优秀的创新型国际高端医药产业服务商!
【所属板块】化学制药,北京板块,专精特新,融资融券,创新药,CRO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药物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构建共享平台,在自有品种实现产业化的同时,为药物制剂生产企业和创新药研发企业提供CMC/CMO服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CMC和CMO业务收入0.74亿 ,占比11.39% ,利润0.25亿 ,占比5.53% ,毛利率33.81%;其他收入0.55亿 ,占比8.46% ,利润0.39亿 ,占比8.72% ,毛利率71.8%;心血管系统药物收入0.29亿 ,占比4.47% ,利润0.21亿 ,占比4.58% ,毛利率71.41%;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收入0.78亿 ,占比11.99% ,利润0.65亿 ,占比14.49% ,毛利率84.18%;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收入3.18亿 ,占比49.1% ,利润2.38亿 ,占比52.82% ,毛利率74.93%;神经系统药物收入0.95亿 ,占比14.6% ,利润0.63亿 ,占比13.87% ,毛利率66.15%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胶囊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奈韦拉平);销售保健食品;受委托加工国家批准的片剂、硬胶囊保健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2000年10月20日,发起人殷岚、王健、于继忠、温茜、董克强于北京市左安门外南方庄1号安富大厦1411室召开会议,一致通过由殷岚、王健、温茜、于继忠、董克强共同出资2000万元,于2000年10月份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604室注册成立北京星昊现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原星昊医药现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4月,经北京星昊现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北京星昊现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星昊现代医药有限公司"。 2005年1月7日,经北京星昊现代医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北京星昊现代医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联合伟华药业有限公司"。 2006年7月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股东名称由"北京康瑞华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2月7日,经北京联合伟华药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769.196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股份总数为5,769.196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年报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4月8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行人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行人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