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是一家由海归博士团队创立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专业从事汽油、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并提供专业的排放检测与标定技术服务。产品与技术适用于汽车、摩托车、通机、工程机械、船用动力、发电机组、农业机械等。公司总部坐落于我国生态经济示范区-安徽省池州市,北临黄金水道长江,东向三十公里毗邻四大佛教名山之九华山,境内机场、高铁、高速、水运四通八达,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建设有“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内燃机排放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等。公司主导和参与制定了多项行业、团队、地方及企业标准,承担和参与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安徽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等多个政府类科研项目,如《面向国VI的重型柴油车后处理集成技术研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公司的主要产品先后被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安徽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安徽省重点新产品”、“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安徽省专利优秀奖”等称号或奖项。
【所属板块】汽车零部件,安徽板块,专精特新,创业板综,预盈预增,QFII重仓,尾气治理,氢能源,云计算,节能环保
【主营业务】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补充)收入0.24亿 ,占比2.49% ,利润0.2亿 ,占比9.27% ,毛利率83.83%;尾气净化产品收入9.23亿 ,占比97.51% ,利润1.93亿 ,占比90.73% ,毛利率20.9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沿革】 2009年1月8日,金桥公司与刘屹、ZHUQING(朱庆)、周洪昌签署《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以及有限公司章程,成立艾可蓝有限,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根据《合同书》、有限公司章程以及2009年1月20日签订的《中外合作企业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约定,金桥公司以货币出资24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刘屹出资115.9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56.80万元,技术出资59.10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23.18%;ZHUQING(朱庆)出资69.5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10万元,技术出资35.45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13.91%;周洪昌出资69.5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10万元,技术出资35.45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13.91%。2009年1月20日,池州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作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池商发【2009】9号),批复同意设立有限公司。同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艾可蓝有限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3400008372)。2009年1月21日,池州市工商局对有限公司依法予以设立登记,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700400001892)。
2015年11月6日,艾可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艾可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艾可蓝有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均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7月31日账面净资产66,192,099.39元,按1:0.9065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艾可蓝有限原股东在艾可蓝有限中享有的全部所有者权益相应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艾可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超过净资产总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由艾可蓝有限全体股东按当时持有艾可蓝有限的股权比例分别持有。同日,艾可蓝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15年12月3日,安徽省商务厅下发《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商办审函[【2015】909号),同意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3400014496)。2016年1月6日,艾可蓝取得了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7006836379072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