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逸影视”)成立于2004年3月,公司总部位于广州CBD珠江新城中轴路段。2017年10月16日,金逸影视正式在深交所敲钟上市!短短十四年间,业已发展成为具有相当规模和影响力的全国知名连锁影院和影视投资品牌。金逸影视始终坚持以“展现电影魅力,传播电影文化”为经营理念,不断升级电影放映设备,拥有行业领先的硬件设备,影院装备IMAX、MX4D、豪华VIP厅、巨幕厅、激光厅、独特床厅,采用先进的电影放映技术,致力于打造完美、舒适、精致的观影环境和震撼的视听体验。截至2017年12月,已开业直营影院达151家,加盟影院191家,银幕约2041块,座位数约31万个,金逸直营影城分布全国20个省份,金逸的足迹遍布广州、北京、上海、重庆等超过57个城市。2016年广州金逸珠江电影院线票房逾27.67亿,票房成绩稳居全国各大院线前列。十四年沉淀,金逸影视业绩斐然,获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金逸”和“J”分别被广州市和广东省工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金逸影视荣获广州创新百强企业和广州品牌百强企业称号;荣获广州标杆企业、文化产业创新型企业、广东服务业100强、广东企业500强等荣誉称号;金逸苏州影视中心店激光巨幕厅装备的1000㎡超大电影银幕被世界权威的认证机构认证为全球最大的电影银幕,引领观众享受最顶级的视听盛宴;金逸影视倾力打造的一站式航母级观影地标——金逸广州海珠城IMAX店凭借“流星雨”设计理念,获得了具有“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德国红点奖;金逸还着力打造了亚洲首个IMAXVR体验中心,为观众提供了多层次,多形态的观影体验;金逸空中电影城集4D影厅、博物馆、茶吧、画廊于一体的,是广东特色艺术影院……我们坚信,在全产业链高效发展目标下,金逸凭借自身优异化、不断创新的管理模式、快速的市场反馈机制、厚实的文化积淀、优质高效的服务,必将引领企业快速高效发展。
【所属板块】文化传媒,广东板块,预亏预减,影视概念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涵盖院线发行、电影放映及相关衍生业务、影视制作投资,所属行业为电影行业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卖品收入收入0.81亿 ,占比7.95%;商品销售收入收入0亿 ,占比0.01%;广告服务收入收入0.57亿 ,占比5.59%;影视剧收入收入0.09亿 ,占比0.89%;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收入0.01亿 ,占比0.09%;电影放映收入收入8.57亿 ,占比84.66% ,利润0.24亿 ,占比16.56% ,毛利率2.78%;设备租赁收入收入0.01亿 ,占比0.07%;院线发行收入收入0.07亿 ,占比0.73%
【经营范围】票务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玩具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影摄制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小作坊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发行(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视剧发行(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食杂(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影放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公司沿革】 公司是由广州金逸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金逸有限系由嘉裕房地产、广州市演出公司于2004年3月1日共同组建,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 万元,其中嘉裕房地产现金出资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广州市演出公司现金出资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20%。2004年2月19日,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粤智会(2004)内验字B021 号)。2004年3月1日,广州市工商局向金逸有限核发注册号为“440101110991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2010年8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11,732,059.69 元为基础按照1.0157:1 的比例进行折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折合注册资本110,000,000 元,其余1,732,059.69 元列为资本公积金。公司于2010年12月9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010100012492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1,000 万元。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卖品收入收入0.81亿 ,占比7.95%;商品销售收入收入0亿 ,占比0.01%;广告服务收入收入0.57亿 ,占比5.59%;影视剧收入收入0.09亿 ,占比0.89%;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收入0.01亿 ,占比0.09%;电影放映收入收入8.57亿 ,占比84.66% ,利润0.24亿 ,占比16.56% ,毛利率2.78%;设备租赁收入收入0.01亿 ,占比0.07%;院线发行收入收入0.07亿 ,占比0.73%
经营范围:票务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玩具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影摄制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小作坊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发行(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视剧发行(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食杂(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影放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