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4年4月,隶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坐落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LCD、OLED液晶显示模组和摄像头模组。产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NOTEBOOK、车载、工控仪表、无人机、智能家居等领域,符合欧盟ROHS2.0、REACH法规、无卤的环保标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和港澳台地区。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同兴达,股票代码:002845,公司充分借助资本市场资源,发展自身综合能力,大力提高了在行业中的地位,登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所属板块】光学光电子,广东板块,深股通,荣耀概念,玻璃基板,低空经济,AIPC,AI手机,柔性屏(折叠屏),Chiplet概念,机器人概念,激光雷达,屏下摄像,半导体概念,MiniLED,华为概念,富士康,独角兽,小米概念,OLED,无人驾驶,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无人机,智能穿戴,深圳特区
【主营业务】从事LCD、OLED液晶显示模组、光学摄像头模组及半导体先进封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收入3.65亿 ,占比3.82% ,利润-0.19亿 ,占比-2.81% ,毛利率-5.07%;摄像类产品收入28.2亿 ,占比29.5% ,利润1.25亿 ,占比18.88% ,毛利率4.42%;液晶显示模组收入63.74亿 ,占比66.69% ,利润5.54亿 ,占比83.92% ,毛利率8.69%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
【公司沿革】 2004年4月30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股份”)的前身深圳市同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有限”)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吴祖喜以货币出资1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万锋、钟小平各以货币出资16.5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33%。2004年4月26日,深圳市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深亚会验字[2004]37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情况予以验证。2004年4月30日,同兴达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
同兴达有限处于经营初期,资金需求较大,设立时的注册资本50万元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2005年5月20日,经同兴达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万元,新增的50万元出资额由吴祖喜以货币缴纳17万元,万锋、钟小平分别以货币缴纳16.5万元,即各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出资额。2005年5月23日,深圳市广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诚[2005]验字第23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情况予以验证。2005年5月30日,同兴达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同兴达有限股东吴祖喜因与万锋、钟小平在经营理念上存在较大分歧,经与万锋、钟小平协商,决定将其所持同兴达有限的全部股权,即34%的股权份额(对应34万元出资额)均等转让给万锋和钟小平,退出同兴达有限。2006年12月1日,经股东协商并经同兴达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吴祖喜将持有的同兴达有限17万元出资额转让与万锋、17万元出资额转让与钟小平。鉴于同兴达有限处于初创期,盈利能力非常有限,经三方协商,参考转让时的净资产,转让价格1元/出资额。同日,吴祖喜与万锋、钟小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深高交所见(2006)字第6951号《股权转让见证书》见证。2006年12月30日,同兴达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0年1月11日,经同兴达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00万元,新增的1,000万元出资额由万锋、钟小平各以货币资金出资500万元,本次增资分两期投入,每期投入500万元。此次增资系公司发展进入稳定期,需要资金投入,以购买机器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出资额。2010年1月2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分所出具(XYZH/2009SZATS050号)《验资报告》,对一期出资予以验证,截至2010年1月29日,万锋、钟小平分别缴纳25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1,1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2010年3月16日,经同兴达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实收资本增至1,100万元,新增的500万元出资额由万锋、钟小平各以货币出资250万元。2010年3月2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分所出具(XYZH/2009SZATS050-2号)《验资报告》,对第二期出资予以验证,截至2010年3月17日,万锋、钟小平分别缴纳250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1,100万元。2010年2月8日、3月31日,同兴达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办理了上述两期出资的工商变更登记。2013年12月27日,经同兴达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万锋、钟小平分别将所持公司3.50%出资额转让与泰欣德合伙,合计转让7%出资额,每份出资额转让价格为10.91元,转让价款合计840万元;万锋将所持公司7%出资额以名义价格1元转让与配偶李锋;钟小平将所持公司7%出资额以名义价格1元转让与配偶刘秋香。同日,万锋、钟小平与泰欣德合伙、李锋、刘秋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JZ20131227146号)《股权转让见证书》予以见证。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进行激励,使得该等人员能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万锋、钟小平分向泰欣德合伙转让出资额,转让价格为10.91元/出资额,该转让价格参考发行人2013年10月31日的每1元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以略高于该时点的净资产价值确定;万锋、钟小平基于家庭稳定和公司股权稳定考虑,将各自所持公司1%的股权转让给各自的配偶李锋、刘秋香,因受让方为各自的配偶,转让定价为1元名义价格。2013年12月30日,同兴达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4年1月26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深圳市同兴达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4]第48200001号《审计报告》,同兴达有限以截至2013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06,357,609.20元中的6,480万元按照1:1的比例折合为6,480万股股份,剩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4年2月18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对各发起人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2014年3月14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同兴达有限更名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发行人处于快速发展扩张期,资金需求较大,2014年4月8日,经同兴达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7,200万元。新增的720万元注册资本由六名股东以货币方式认缴:中比基金认缴320万元,章源投资、恒泰资本、张进福、傅丽芬、吴金钻各认缴80万元。最终各方协商以上一年度净利润为基础,协商按照约9倍市盈率确定以12.5元/股的价格作为增资价格对发行人进行增资。2014年4月1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4]4820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情况予以验证,截至2014年4月11日,上述新增股东已足额缴纳出资。2014年4月17日,同兴达股份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