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是一家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医药企业。公司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旗下拥有北京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简称维奥制药)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病健康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有易明奥恬苹米格列醇片、新通瓜蒌皮注射液、易明美消丹红金消结片、易明维动啉多潘立酮片等,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公司始终秉承“简单务实创新共赢”的企业理念,简单做人,务实做事;坚持临床需求为驱动、结果为导向的经营理念,现拥有包括多项国内首仿药物专利和获奖专利在内的发明专利、新药证书及药品生产注册批件。 易明医药及子公司维奥制药先后取得了“西藏科技孵化企业”、“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优秀奖”等荣誉。近年来,易明医药得益于西藏独特的生物资源优势及国家政策优势,公司发展迅速,于2016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SZ002826)。 未来,公司将继续利用核心产品优势,全方位分析和把握市场面临的挑战及机遇,适应国家新的医药体制改革和发展模式,系统化地全面建设优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及运营发展体系。借助资本市场力量,以“帮助患者战胜疾病,始终维护人民健康”为企业愿景,以高质优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药品为灵魂,肩负起中国医药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追求卓越,逐步向综合性健康企业迈进。
【所属板块】中药,西藏板块,预盈预增,中药概念,西部大开发
【主营业务】自主生产药品业务,第三方合作药品业务,原料药业务,药品原材料销售业务,药品推广服务业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收入0.94亿 ,占比14.36% ,利润0.37亿 ,占比8.23% ,毛利率39.26%;瓜蒌皮注射液收入0.84亿 ,占比12.92% ,利润0.08亿 ,占比1.72% ,毛利率9.15%;米格列醇片收入4.74亿 ,占比72.72% ,利润4.02亿 ,占比90.05% ,毛利率84.8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I类放射源销售;I类射线装置销售;II、III类射线装置销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西藏金罗汉系由西藏诺迪康、西藏康达及成都诺迪康三家企业法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2007年12月4日,西藏诺迪康、西藏康达以及成都诺迪康签订《投资协议书》,西藏诺迪康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西藏康达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成都诺迪康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各股东的出资分两期缴纳,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的60%,在西藏金罗汉登记设立前缴纳,剩余出资在设立后一年内缴纳。2007年12月10日,西藏大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西藏金罗汉首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藏大信验字[2007]第528号”《验资报告》。2007年12月29日,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西藏金罗汉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
2008年11月9日,西藏金罗汉召开股东会,形成如下决议:(1)将公司名称由“西藏雪山金罗汉医药有限公司”变更为“西藏易明西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由高帆、周战、周强林、彭辉分别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缴纳第二期出资200万元,即高帆出资133.48万元、周战出资54.52万元、周强林和彭辉各出资6.00万元。2008年12月19日,高帆、周战、周强林、彭辉分别按持股比例缴纳了第二期出资200.00万元。至此,西藏金罗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已全部缴足。2008年12月21日,西藏天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藏天鑫验字[2008]第095号”《验资报告》。2009年1月14日,易明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11月20日,易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易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50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014年12月12日,易明有限全体股东高帆、华金天马、周战、尚磊、嘉泽创投、天星海容、金小平、庞国强、彭辉、周宏伟、宋民宪、许可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本次整体变更设立的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根据立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2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易明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1,184,748.97元,按1:0.8929的折股比例折合总股本135,000,000股,剩余16,184,748.97元计入资本公积。2014年12月19日,立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字[2014]第151585号”《验资报告》。2014年12月12日,易明药业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2014年12月31日,易明有限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